5年4次起訴離婚被駁回!近日,湖南省衡陽縣80后女子寧順花離婚事件引發(fā)網絡熱議。
因為無法忍受丈夫長年沉迷賭博,寧順花自2016年12月以來先后四次向衡陽縣法院提起訴訟離婚,期間,男方曾被拘留、寧順花還曾兩次向法院申請人身保護令,但她的心愿始終未能達成。今年3月3日,寧順花第五次發(fā)起了離婚訴訟。
對此,衡陽縣法院回應稱,已于當日登記立案,目前正按法定流程進行,待舉證期限屆滿后,將擇期開庭審理。至于為何此前四次均駁回?通報稱,自寧順花第一次起訴至今的5年間,陳定華自始至終請求和好的意愿非常強烈。通報稱,是綜合考慮了全案的客觀情況,認為當事雙方“夫妻關系未破裂”。
案件之前,女方接受央廣記者采訪的時,明確表示,以前四次起訴都是同一個法官來審理這個案件,這種情況算正常嗎?
對此,家事領域律師、心理咨詢師嚴嫣表示,這種情況非常多見,因為家事案件其實無論從心理層面、雙方矛盾激化層面,還是子女撫養(yǎng)、財產分割層面,它是一個非常復雜、龐大的案件,它的信息量也很龐大。在處理這類型案件的時候,通常大多數(shù)法院都是同一個法官持續(xù)跟進多次訴訟的案件。當然也會有特殊情況,比如法官調離了崗位等,不光是婚姻案件,其他很多民商事經濟案件當中也會出現(xiàn)這種情況,這是出于審判的效率,以及法官對相關當事人案情的熟悉程度,進行按原分配、合理化的操作,是非常常見,也是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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