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省政府批復珠海市石景山隧道“7·15”重大透水事故調查報告,認定這是一起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經調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隧道下穿吉大水庫時遭遇富水花崗巖風化深槽,因工程措施不當導致右線隧道掌子面拱頂坍塌透水,涌入左線隧道致作業(yè)人員溺亡。調查報告指出了相關企業(yè)和珠海市政府及相關部門存在的問題。
目前,公安機關依法對12名涉嫌犯罪的有關責任人采取了強制措施,并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相關部門依法對中鐵二局等公司和16名相關人員進行行政處罰,部分企業(yè)納入聯(lián)合懲戒“黑名單”管理。紀檢監(jiān)察機關對事故屬地黨委政府、有關監(jiān)管單位公職人員和國企人員共27人予以追責問責,其中包括珠海市副市長張宜生、珠海市副市長胡新天。
今年7月15日,珠海市石景山施工隧道發(fā)生透水事故,導致14名施工人員被困。經過連日不間斷搜救,14人全部找到并確認遇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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