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3號在蘇通大橋上,一輛裝載貨物的貨車和一輛載有25名乘客的大客車相互追逐別車,駕駛員甚至朝對方扔礦泉水瓶,一系列危險動作已經涉嫌危險駕駛罪。17日上午,南通市港閘法院對此案進行宣判,被告人王某,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五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被告人王某兵,犯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四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四千元。
今年7月3號上午,被告人王某駕駛大客車途經蘇通大橋,車上有25名乘客。因借道不成與王某兵駕駛重型半掛牽引車發(fā)生別擠。雙方在蘇通大橋上追逐進而互扔礦泉水瓶。
最后王某駕駛的大客車從第三車道直接變道至第一車道時,與重型半掛牽引車發(fā)生刮蹭,兩車受損。王某駕車逃逸,王某兵隨后報警。公安機關認定,被告人王某負事故的主要責任,王某兵負次要責任。
(來源:江蘇新聞 編輯:余寒靜)
劍網(wǎng)行動舉報電話:12318(市文化執(zhí)法總隊)、021-64334547(市版權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東方(上海)傳媒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全部評論
暫無評論,快來發(fā)表你的評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