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岸交警在日常巡查的過程中發(fā)現(xiàn)了一位穿著高跟鞋開車的司機,司機表示自己想要去買磚,穿高跟鞋是因為一時好奇。
最終,交警對其穿高跟皮鞋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扣兩分、罰款50元。
交警提醒開車時應穿薄底、柔軟的休閑鞋。如果覺得有必要,可以在車內(nèi)準備一雙適合開車的鞋子。但切記,換下的鞋(包括其他雜物)不能放在駕駛座下或駕駛座旁,避免滾至制動踏板下卡住。
根據(jù)相關交通法規(guī),穿拖鞋、高跟鞋及赤腳開車者,將被處以50元的罰款,發(fā)生事故的,則將被處以200元罰款。
(視頻來源:@平安江岸 編輯:施荔)
劍網(wǎng)行動舉報電話:12318(市文化執(zhí)法總隊)、021-64334547(市版權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東方(上海)傳媒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全部評論
暫無評論,快來發(fā)表你的評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