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韓國媒體23日報道,當天,韓國首爾高等法院就16名“慰安婦”向日本政府索賠一案,推翻了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021年的裁決,要求日方向原告每人支付2億韓元(約合110萬元人民幣)的賠償。
2016年,16名“慰安婦”受害者及遺屬對日本政府提起訴訟,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021年4月以國際法主權(quán)豁免原則為由駁回了該案。23日的最新判決中,韓國首爾高等法院表示,“根據(jù)習慣國際法,承認韓國法院對被告日本政府的管轄權(quán)是合理的”,并表示日本戰(zhàn)時在朝鮮半島實施了非法行為,應(yīng)支付合理的賠償。
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2021年的裁決曾因與其當年的另一項裁決相矛盾而引發(fā)爭議。2021年1月,在12名“慰安婦”受害者提起的另一起訴訟中,該法院駁回了日本基于主權(quán)豁免原則撤銷案件的主張,判決日本政府向12名“慰安婦”受害者每人賠償1億韓元,約合人民幣59萬元。
韓國媒體報道說,2021年1月的判決是韓國“慰安婦”受害者相關(guān)訴訟的首次法律勝利。而據(jù)日本媒體報道,日本政府并未遵守賠償令。
(編輯: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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