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航空運輸協(xié)會近日正式發(fā)布了第15批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共有13人上榜,其中的11人被記錄不文明行為兩年。
這批記錄涵蓋的時間范圍為今年3月1日~3月31日,雖然上榜人數(shù)較少,但不文明程度則較以往更為嚴重。13起不文明行為中的7起發(fā)生在客艙內,涵蓋了謊稱攜帶炸彈、騷擾其他旅客、攻擊乘務人員、爭執(zhí)斗毆等嚴重擾亂航空運輸秩序/客艙安全秩序行為,最為嚴重的1起更是在騷擾乘務員后攻擊安全員,上述旅客因為自己的行為分別被行政拘留5天~12天。根據(jù)《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他們的不文明行為記錄期限也都為兩年。其他被記錄兩年的不文明行為則包括在航站樓內毆打他人、沖闖到達廳并攻擊安檢人員、在登機口謊稱攜帶炸彈等。
依據(jù)《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民航旅客有堵塞、強占、沖擊值機柜臺、安檢通道及登機口(通道)等10種具體行為及其他擾亂航空運輸秩序、已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或依據(jù)相關法律、法規(guī)、民航規(guī)章應予以處罰的行為,均應被列入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其中,已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但未受到行政處罰的,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期限為一年;受到行政處罰的,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期限為兩年。
第十五批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
1. 2018年3月7日,吳某乘坐SC8735次航班,在客艙內騷擾乘務員并攻擊安全員,嚴重擾亂客艙安全秩序。對該名違法旅客做行政拘留12日處理。根據(jù)《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該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期限為二年。
2. 2018年3月14日,許某在航站樓內與他人發(fā)生口角并毆打他人,嚴重擾亂機場秩序。對該名違法旅客做行政拘留10日處理。根據(jù)《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該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期限為二年。
3.2018年3月15日,陳某乘坐SQ802次航班,在客艙內與他人發(fā)生爭執(zhí)并斗毆,嚴重擾亂航空運輸秩序。對該名違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10日并處500元罰款的處理。根據(jù)《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該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期限為二年。
4.2018年3月15日,陳某乘坐SQ802次航班,在客艙內與他人發(fā)生爭執(zhí)并斗毆,嚴重擾亂航空運輸秩序。對該名違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10日并處500元罰款的處理。根據(jù)《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該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期限為二年。
5.2018年3月15日,婁某乘坐SQ802次航班,在客艙內與他人發(fā)生爭執(zhí)并斗毆,嚴重擾亂航空運輸秩序。對該名違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10日并處200元罰款的處理。根據(jù)《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該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期限為二年。
6.2018年3月18日,姬某乘坐PN6349次航班,在客艙內騷擾其他旅客。嚴重擾亂客艙安全秩序。對該名違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7日的處理。根據(jù)《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該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期限為二年。
7.2018年3月19日,楊某乘坐JD5740次航班,在客艙內歡謊稱攜帶炸彈,嚴重擾亂航空運輸秩序。對該名違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10日的處理。根據(jù)《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該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期限為二年。
8.2018年3月22日,隋某乘坐KE830次航班,在客艙內攻擊乘務人員,嚴重擾亂客艙安全秩序。對該名違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5日的處理。根據(jù)《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上述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期限為二年。
9.2018年3月23日,劉某乘坐GT1083次航班,沖闖到達廳,不聽安檢人員勸阻并攻擊安檢人員,嚴重擾亂航空運輸秩序。對該名違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7日的處理。根據(jù)《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上述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期限為二年。
10.2018年3月26日,崔某乘坐9C8985次航班,在通過安檢時謊稱攜帶炸彈,嚴重擾亂航空運輸秩序。對該名違法旅客做出行政罰款500元的處理。根據(jù)《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該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期限為一年。
11.2018年3月26日,張某在通過安檢時不配合安檢工作,并阻塞安檢通道,嚴重擾亂安檢秩序。對該名違法旅客做出行拘留5日的處理。根據(jù)《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上述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期限為二年。
12. 2018年3月30日,謝某乘坐JD495次航班,在登機口謊稱攜帶炸彈,嚴重擾亂客艙安全秩序。對該名違法旅客做出行政拘留10日的處理。根據(jù)《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該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期限為二年。
13. 2018年3月31日,朱某乘坐KN2317次航班,不按照要求進行超大行李托運,并強闖登機口,嚴重擾亂航空運輸秩序。對該名違法旅客做出行政罰款200元的處理。根據(jù)《民航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管理辦法》(試行),該旅客不文明行為記錄期限為一年。
(看看新聞Knews記者:何曉 編輯:范飽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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