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09月18日22時許,武定縣公安局獅山派出所接到武警中隊一戰(zhàn)士報警稱:剛剛我們看守所門口有四個人在鬧事,我們已經控制住了其中一個人,另外三個人跑掉了,請你們過來接管一下,請求處理。
接警后,武定縣公安局獅山派出所大新橋警務室值班民警迅速出警處置,并依法將被武警控制的違法嫌疑人黃某某帶回武定縣公安局執(zhí)法辦案區(qū)調查核實。
經詢問,系黃某某(男,武定縣獅山鎮(zhèn)人,現年24歲)因酒后駕車被武定縣交警大隊查獲并依法移送起訴,被武定縣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拘役1個月,并在武定縣看守所服刑。
2019年9月18日上午,該黃某某被武定縣看守所刑滿釋放。出所后,該黃某某瞬間放飛自我,以為看守所的監(jiān)管員再也不能把他怎么著了。當天中午,該黃某某邀約朋友焦某某等人吃飯慶祝,并與焦某某一起去買鞭炮,預謀等晚上天黑后到武定縣看守門口炸鞭炮。
當晚黃某某的父親繼續(xù)宴請其朋友吃飯,吃完飯后約22時許,黃某某、焦某某及焦某某的妻子錢某及其孩子等人駕駛2張車到武定縣看守所門口停下,黃某某、焦某某下車在看守所門前轉悠并大聲喧嘩,被看守所站崗執(zhí)勤的武警發(fā)現,站崗哨兵喊話警告叫他們離開并拉響警報,焦某某聽到警報后就開車跑了,黃某某卻無所畏懼繼續(xù)留下放了4串鞭炮,放完正欲開車逃跑時被迅速趕來的10余名武警圍堵抓獲。
黃某某、焦某某的行為已經構成尋釁滋事,武定縣公安局獅山派出所組織精干警力將該案受理為尋釁滋事案進行集中查處,9月20日,依法對違法行為人黃某某處行政拘留14日處罰,對焦某某(男,武定縣獅山鎮(zhèn)人,現年26歲)處行政拘留7日處罰,并于當晚送武定縣拘留所執(zhí)行。
在此告誡廣大市民,不要肆意滋事、以身試法。在監(jiān)獄、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等國家機關門口拉橫幅、燃放鞭炮等慶祝釋放的行為均涉嫌尋釁滋事、擾亂單位秩序,都是違法的,公安機關將嚴打重處。
(視頻來源:武定縣公安局獅山派出所 編輯:施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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