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高院經(jīng)過審查,決定對15年前的李玉前故意殺人案立案再審,再審決定書已經(jīng)于5月27日送達李玉前本人,目前案件正在審理當中。
據(jù)記者了解,李玉前案啟動了院長監(jiān)督程序,由貴州省高院院長提出,交由審判委員會討論后決定再審。
記者:是不是代表適用法律和認定事實上存在錯誤?
貴州高院新聞處處長張志斌:它符合再審條件,所以決定再審。
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guī)定,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jīng)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fā)現(xiàn)在認定事實上或者在適用法律上確有錯誤,必須提交審判委員會處理。李玉前的申訴代理律師王萬瓊表示,已接到法院通知,將前往貴州高院領取重審決定書,就案件的重審事宜進行溝通,他將擔任李玉前案的再審辯護人。
2001年3月,貴州六盤水市水城鋼鐵集團引進的"跨世紀人才"、鑄鐵車間主任李玉前,被指控因為情感的三角關系,殺害自己的妻子和年僅三歲的兒子。該案前后歷經(jīng)四次庭審,庭審中李玉前翻供,堅稱被陷害栽贓,并遭到刑訊逼供。2004年10月12日,貴州省高院終審判處李玉前死緩。此后,李玉前開始了十多年的申訴之路,該案由于本身存在諸多疑點,日前進入貴州高級人民法院的復查程序。
(編輯:施荔)
劍網(wǎng)行動舉報電話:12318(市文化執(zhí)法總隊)、021-64334547(市版權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東方(上海)傳媒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