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州市市場監(jiān)管部門對演員景甜違法廣告代言行為依法作出行政處罰,罰沒款合計722.12萬元。
隨后,@景甜 發(fā)布致歉信,稱在接到市場監(jiān)管部門的相關通知以來,和團隊第一時間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工作。在合同簽訂過程中未盡到充分的審查義務,也對信賴相關產品的消費者造成了負面影響,在此鄭重致歉。
景甜稱,作為一名文藝工作者,本職工作應以作品為一切出發(fā)點,深刻認識到自身存在的工作疏漏,完全接受市場監(jiān)管部門的處罰決定并已第一時間全部繳納罰款。在未來的工作中,將繼續(xù)秉承著對廣大消費者高度負責的原則,今后絕不代言此類相關的任何產品,堅決杜絕此類事件的再次發(fā)生。
(編輯:靜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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