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要問問她,東郭先生知道嗎?”
犯罪嫌疑人心中頗有怨氣,但這改變不了,他徒手將被害人胳膊拗斷的事實。這是去年10月份,發(fā)生在浦東三林地區(qū)的一起刑事案件。一方是姐妹三人,另一方是嫌疑人和他的女兒女婿。雙方一言不合,大打出手。嫌疑人認為自己付出很多,但是對方卻反咬一口。
“跟三個女人搭在一起,我給他吃了兩記耳光。”
說這話的是嫌疑人的第二任前妻,她說當時雖然已經(jīng)離婚,但只是假離婚,主要是應付動遷。沒想到假離婚之后,對方竟然不肯再復婚了。盡管沒有法律上的契約關系,但二人依然以夫妻關系一同生活。不過對方卻朝三暮四,跟別的女人有染,這讓她難以承受。
“我爸被人家花花就跟了走,女人看得比女兒重?!?/strong>
犯罪嫌疑人的女兒對父親的所做作為頗為不滿,主要原因有兩個。一是嫌疑人第一次離婚后,女兒本該由父親撫養(yǎng),但是女兒并沒有跟父親生活在一起,父親跟繼母繼女一起生活了。第二個,父親跟第二任前妻鬧離婚,求到親生女兒這里,女兒出錢請律師,上了兩次法庭,女兒徹底站到繼母的對立面。但沒過多久,兩人又和好了,女兒覺得里外不是人。
糾紛來源:房產(chǎn)分割
嫌疑人和第二任前妻假離婚弄巧成拙,變成了真離婚。離婚后牽扯到房產(chǎn)分割的糾紛。依據(jù)離婚協(xié)議,二人一人一半。但是就在離婚協(xié)議簽訂的前一天,雙方簽訂了另一份協(xié)議。那就是老宅拆遷房分一套給女方,但是女方放棄婚姻中共同財產(chǎn)那套房屋。
本來都是約定好的,但是事實情況遇到了麻煩。
離婚后,產(chǎn)證要去掉一個名字很麻煩,要么走法律途徑,要么經(jīng)過交易,很難辦。那么雙方就商議出一個辦法,再結婚,然后再離婚。
男方堅持先處理離婚時的房產(chǎn)分割,女方堅持先拿到動遷房。雙方誰都生怕對方反悔,不愿意退步。然后又牽扯到男方的女兒,因為動遷款項和材料都歸她處理。
兩方變成三方。三方各有打算,誰都不肯退步。這樣一來矛盾就激化了……
詳情請關注新聞綜合頻道1月21日19點15分播出的案件聚焦。
(看看新聞網(wǎng)記者:吳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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