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人指出,本學期到臺科大進行短期交換的大陸學生共125人,有近百名陸生是住校外的宿舍,入住時得先繳交4萬8300元新臺幣,其中7500元是預繳的水電費,其余4萬800元費用則是以每月房租6800元計算,繳交6個月房租。
來自北京的王姓陸生說,因相信臺科大,到臺灣就住進學校安排、位于景美的宿舍,緊鄰馬路旁的房子屋齡約40年,居住環(huán)境不理想,不僅很吵,一層樓約90平方米、共3間房間,卻住了11人,感覺非常擁擠,而且設備很簡陋。
另一薛姓陸生說,后來向其他陸生打聽且比較附近租屋行情,發(fā)現(xiàn)類似90平方米左右的一層公寓住宅,一個月租金平均約2萬多,但他們每月租房租6800元,住了11人,一個月收取房租超過7萬元,等于是附近行情3倍以上。
在陸生與學校爭取過后,房東在11月29日退還每位陸生1萬3500元,其中7500元是預繳的水電費,另外6000元則是每個月房租從6800元降至5600元,5個月共退還租金6000元。
王姓陸生說,當初以為臺北市房價比較高,沒想到“相信學校,卻被學校騙了”,希望下次來的陸生不要再發(fā)生類似狀況,校方應提供校外租屋資訊,讓陸生自己選擇住在哪里,而不是強迫住在這種住宿品質(zhì)不佳的地方。
賈姓陸生指出,經(jīng)過溝通后降價,周遭的陸生覺得再搬家太麻煩,勉強接受這樣方案。
臺科大主秘黃慶東表示,本學期來臺進行短期交流大陸學生共125人,約30人住在學校管理的萬隆宿舍,其余陸生則是住在校外的公寓,校方雖和房東有簽署合作備忘錄,但因為這不是學校出錢采購,故不需要依據(jù)“采購法”進公開招標。
黃慶東指出,上周事件爆發(fā)后,校方查看后發(fā)現(xiàn)部分公寓屋況不是很好,校方和房東溝通后,一開始只愿每人、每月退租金500至800元,于是校方緊急挪出自有宿舍空間,提供給上述愿意入住學校宿舍的陸生,一開始已有10余人改搬進學校宿舍。
黃慶東表示,經(jīng)過協(xié)商,房東后來再讓步,原本陸生一學期住宿費約3萬4千元,砍到一學期只要2萬元出頭,后來陸生也打消搬到學校宿舍念頭,甚至原本搬進學校宿舍陸生,也有人再搬回去,事情算是解決,校方也會注意后續(xù)發(fā)展。
(編輯:安樂 施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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