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3號下午5點多,貴陽市南明公安分局接到警情,一名初中女生丟失了一部手機。奇怪的是,撿到手機的人一直和女孩保持通話,但是通話的內(nèi)容讓女孩無法接受!
男子在電話里表示,手機可以還給女孩,但是女孩必須給自己一點好處費,不多不少,2000塊錢!撿到手機及時歸還,這本來是一件助人為樂的好事兒,你非要好處費,要就要吧,還獅子大開口!2000塊錢,對一個初中生來說,怎么能輕易拿的出來!女孩情急之下只能報警求助,民警立即到場幫助她解決問題。
該男子一看到民警到場立即改了說辭,不再強求2000元而是提出要一包好煙。女孩拿出了身上全部的錢,一共30元,但男子對此非常不悅,認(rèn)為這筆錢實在太少。男子的口氣十分理直氣壯,竟然還“痛心疾首”地教育起民警和丟失手機的女孩來!
男子的神邏輯讓在場民警都無語了……在糾纏半個多小時后,男子最終服軟,無償歸還了女孩的手機。
(來源:貴州公共頻道《百姓關(guān)注》 編輯:祝聞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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