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揮霍完家產后,鋌而走險綁架酒店服務人員,并脅迫前來解救的民警,幫忙尋找父親。該名男子被警方當場抓獲。近日,閔行法院對這起案件作出判決。
今年5月的一天,中午11點左右,曾某在閔行某酒店房間門口徘徊,之后進入房內致電前臺謊稱需要浴巾,等到酒店服務人員王某將浴巾送到門口后,曾某要求她進門,后持水果刀將其控制。
被告人曾某:“服務員進來以后,我讓她把浴巾放到洗手間去,然后我到門口把門鎖上,手上拿了把刀,不過我沒有用刀抵住她,離她始終在3米開外?!?/p>
之后,曾某要求服務人員王某撥打前臺電話報警。
民警到達現場后,曾某將王某作為人質進行談判,脅迫民警幫他找父親。最終,經過五個多小時的談判,當天下午四點左右,曾某在看到民警提供的曾父錄制的視頻后,將被害人王某放回。曾某被民警當場抓獲。
由于曾某長期沾染賭博惡習并有高消費習慣,債務累累又無力償還,三年前,曾某父母不堪其擾,出售三人共有房屋后簽署分家協議,并斷絕往來。
曾某揮霍完分得的家產后,走投無路,選擇鋌而走險綁架酒店服務人員來脅迫民警找父母。
閔行法院經審理認為,為了達到與家人聯系的目的,曾某綁架人質,脅迫公安機關為其尋找線索,其行為已經構成綁架罪。
閔行區(qū)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張弘表示,被告人綁架被害人是臨時起意,為的是尋求他父母的下落,并且他沒有進一步對人質實施暴力傷害,有主動釋放被害人的情節(jié),綜合考慮被告人的主觀惡性、犯罪手段、造成的危害結果以及犯罪情節(jié),最終對曾某做出情節(jié)輕微的判斷。
最終,法院判決被告人曾某犯綁架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三個月,并處罰金。
(看看新聞Knews記者:潘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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