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月13日外交部記者會上,有記者提問稱,12月11日,印度最高法院應印度國內(nèi)部分人士申請作出裁決,維持廢除憲法第370條的決定,要求印度政府盡快恢復查謨和克什米爾地區(qū)“邦”的地位。同時,裁決認為印度政府2019年設立的所謂“拉達克中央直轄區(qū)”是合法有效的。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對此,中國外交部發(fā)言人毛寧表示,中方從不承認印度單方面非法設立的所謂的“拉達克中央直轄區(qū)”,印度國內(nèi)的司法裁決并不能改變中印邊界西段地區(qū)歷來屬于中國的客觀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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