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中電費暴漲!
最多時
是鄰居家的近十倍!
近日
家住四川南路44弄的李先生
就遇到了這樣的怪事
外地來滬務(wù)工的李先生
從2021年3月起
就和妻子一起租住在
四川南路44弄小區(qū)
一間僅16平方的出租房內(nèi)
平時主要是用于晚上落腳休息
李先生和妻子平時十分節(jié)約
除了照明的電燈之外
家中電器也僅有
一個小冰箱、一個熱水器、
一個電磁爐以及一臺電扇等
一些最基本的家用電器
甚至連空調(diào)也沒有
就算做到這樣“極致的節(jié)儉”
李先生家的電費
卻依然是高得離譜
↓↓↓
居住在此的三年半里
平均每月250元
最多的一個月高達484元
和鄰居的電費對比一下
更讓李先生“殟塞”
李先生告訴坊記
樓下的鄰居每個月電費就十幾元
而自己家這三年半以來
只有一個月電費為50幾元
而這一個月卻是
家里用電量最高的時候
李先生:2022年4月的時候,我們倆人一直在家里沒出門,白天晚上都在家里,還一直看電視,但那一個月電費才58.5元。
夫妻二人白天都在外務(wù)工
只有晚上才回家休息
最多再做一頓晚飯
為何會產(chǎn)生“天價電費”?
為了搞清楚原因
李先生也曾多次
向有關(guān)部門求助
李先生:我多次給物業(yè)、電力公司打電話,最少不下10次,但他們查線路一直也查不出問題,電表最少也檢測兩次,都說沒問題。
直到上個月初
因為租住的房子要動遷
即將要搬離的李先生
又找來電力公司工作人員
再次檢查了線路
這次總算找到了
電費奇高的原因
李先生:9月3日下午4點多,電力公司工作人員在電表箱內(nèi),找到了一根連接著弄堂口電動自行車充電站的電線。
李先生說,當他看到電力公司工作人員拉出電表下方所隱藏的線頭后,立即聯(lián)系了小區(qū)物業(yè),并通過測試,確定了充電樁與自家電表之間的關(guān)聯(lián)。
電動自行車充電站的電源線
卻接到了居民家的電表上
李先生大呼
這明明就是偷電
這到底是有意為之?
還是另有原因呢?
根據(jù)充電站配電箱上的電話
坊記聯(lián)系上了
"丁丁充電站"的負責人
這位負責人表示
這個充電站并非自己初裝
而是中途才接管運營維保的
坊記從丁丁充電站工作人員處了解到,該公司大約是在2021年2月接手該充電站的運營工作,而李先生則是在2021年3月搬進該小區(qū)。也就是說,在該公司經(jīng)營充電站的這段時間里,充電站的電費是由李先生承擔的。
坊記在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
電動自行車在充電站充電
每次都需支付1~3元不等的費用
也就是說
在過去三年半的時間里
雖然沒有支付過電費
但卻一直有充電收入進賬
遇到這樣“只進不出”的好事
充電站的運營方不知情?
是裝糊涂?還是真糊涂呢?
對此
相關(guān)負責人解釋稱
↓↓↓
丁丁充電站負責人:
當時那一片的充電站都是從居委或物業(yè)接的電,有些是不需要付電費的,只需要給他們幾張免費使用的充電卡就行了。
"掃碼投幣"的經(jīng)營性充電站
電費為何要由居委、物業(yè)買單?
黃浦區(qū)外灘街道的工作人員
這樣解釋
↓↓↓
楊杰 黃浦區(qū)外灘街道管理辦副主任:
公共充電站的運營也是有成本的,但前期街道沒有支出這個運維費用,所以就用電費來抵扣了。2022年末已經(jīng)規(guī)范管理了,現(xiàn)在所有的項目都是獨立安裝電表,由運營方來支付電費。
對于線路錯接一事
是否存在“偷電”的嫌疑
這位工作人員作如下解釋
↓↓↓
楊杰 黃浦區(qū)外灘街道管理辦副主任:
充電站是2020年底的時候為了便民服務(wù)而建的,原計劃是把線接到街道的一個便民服務(wù)點里,但因為施工隊伍的失誤,造成這個線誤接到了居民家的電表上。我覺得如果是因為施工人員失誤造成的,就不能說是偷電行為。
造成“烏龍”的原因搞清楚了
李先生被薅的“羊毛”
能要回來嗎?
坊記了解到,“丁丁充電站”的運營方上周已在屬地社區(qū)民警的調(diào)解下,同意支付給了李先生5500元用于補償這三年來的電費損失。
但李先生對此賠償方案并不認可,他認為在過去這三年半的時間里,他一共是支付了9500元的電費,期中80%的費用該由這家充電站的運營方來承擔。
對于雙方電費補償?shù)姆制?/span>
外灘街道的工作人員表示
后續(xù)將再搭平臺協(xié)商
爭取取得李先生的諒解
楊杰 黃浦區(qū)外灘街道管理辦副主任:
近期,我們也對這些前期項目進行進一步的梳理、排查,針對一些存在的不合理或不合規(guī)的點位,也會進行調(diào)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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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 小門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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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像: | 陳斌 |
責編: | 金瑩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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