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邯鄲3名涉嫌殺害同學的初中生已被刑拘。據(jù)了解,3名犯罪嫌疑人均已滿十二周歲、未滿十四周歲,這讓刑事責任年齡再次成為焦點。
3月16日,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羅翔表談邯鄲未成年人殺人埋尸案,他稱對于已滿12周歲不滿14周歲人,一些特定的犯罪經(jīng)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追訴,應當負刑事責任。法律從來不可能解決所有的社會問題,對孩子而言,最重要的依然是培養(yǎng)對人對己的尊重。但法律所能做到的,就是對于犯下彌天重罪的人依然要進行必要的懲罰,只有懲罰才能帶來改造的效果。
目前,河北省公安廳、邯鄲市公安局已派出法制部門專業(yè)人員,赴肥鄉(xiāng)指導偵辦此案。
編輯: | 余寒靜 |
責編: | 鄧愛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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