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興化市一名男子因瑣事與女朋友吵架,一氣之下借酒消愁。
沒想到愁沒消掉,他因為酒后駕駛撞死了人。這名男子稀里糊涂沒有報警自首,而是選擇讓自己的前妻來頂包。面對火眼金睛的辦案民警,這樣的“頂包”行為很快被戳穿,等待他們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2020年6月29日凌晨3點28分,犯罪嫌疑人王某岑駕駛一輛小型汽車,由西向東行駛至施耐庵東路時,與前方同向行駛的電動二輪車發(fā)生碰撞,造成駕駛員朱某仁當場死亡。事發(fā)后,王某岑隨即與前妻以及女朋友進行電話聯(lián)系,告訴她們發(fā)生了撞人事故。前妻李某花不是陪同丈夫報案自首,而是選擇頂包,企圖蒙混過關(guān)。
在詢問室內(nèi),面對民警的嚴密審問,犯罪行為人王某岑交代了事發(fā)經(jīng)過,當天晚上他和女朋友吵架后心情煩躁,開車回家時因為下雨視線不好,再加上自己是酒后駕車,一不小心就釀成了悲劇。
犯罪嫌疑人王某岑已經(jīng)離婚,那么前妻李某花為何會選擇幫前夫來進行頂包呢?
原來因為擔心兒子的撫養(yǎng)問題,以及法律意識淡薄,李某花在前夫酒后撞人后做出了錯誤的選擇。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等待王某岑和李某花的將是法律的嚴懲。
(素材來源:興化臺 編輯:施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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