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9日,中國法學家、法學教育家、中國政法大學原校長、終身教授江平先生,在北京去世,享年94歲。
江平,1930年12月出生,浙江寧波人,中國著名法學家、法學教育家,被譽為法學界的“良心”、中國政法大學“永遠的校長”。
江平1956年進入北京政法學院(中國政法大學前身)任教。1983年至1990年歷任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校長,第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1988年至1992年任中國法學會副會長。2001年10月12日,被授予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稱號,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待遇。
江平參與了《民法通則》的制訂,擔任《信托法》、《合同法》起草小組組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民法典》編纂負責人,《物權法》專家起草小組負責人,在《公司法》、《合伙企業(yè)法》等法律的制訂中也起了重要的作用。
據(jù)中國政法大學校報此前報道,1948至1949年,江平就讀于燕京大學新聞系,1951年入莫斯科大學法律系,1956年畢業(yè)。留學蘇聯(lián)回國后,江平進入當時的北京政法學院民法教研室,承擔民商法方面的教學和科研工作。1979年,北京政法學院復辦,江平先生回到了闊別多年的講臺,率先開設了羅馬法和西方民商法課程。商法,股份制、公司制度、票據(jù)制度,這些完全是市場經(jīng)濟的東西,在當時的中國無疑是新鮮的,學生非常歡迎。
同時,江平的研究成果也開始博得好評如潮。緊接著他主持全校教學工作,又開創(chuàng)一代新風氣,使許多優(yōu)秀人才得以脫穎而出。在立法方面,江平與佟柔、王家福、魏振瀛等人共同起草了民法通則,并參與了許多民商事規(guī)范的制定;在公法方面與羅豪才先生、應松年先生等協(xié)作起草了行政訴訟法。
1988年春天,江平當選為第七屆全國人大的代表,接著又被推舉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同年,擔任了5年副校長的江平教授擔任中國政法大學校長。
2001年10月12日中國政法大學黨委常委會通過了授予江平、陳光中、 張晉藩三位教授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稱號的決定。學校在決定中指出,江平、張晉藩、陳光中三位教授幾十年如一日工作在我國政法高等教育事業(yè)第一線,辛勤育人、嚴謹治學,對民商法學、訴訟法學、法律史學等學科的發(fā)展起到了奠基作用。他們?yōu)閷W校培養(yǎng)了高素質的學術梯隊,對中國政法大學21世紀的建設與發(fā)展產(chǎn)生了積極的影響。他們在國內立法活動中取得了突出的成就,他們的學術思想已經(jīng)產(chǎn)生了跨學科的影響,是學術界公認的大師級專家。
作為終身教授,用江平的話來說就是還沒有退休。他說,“我現(xiàn)在所能夠為社會做的還是吶喊,我現(xiàn)在的社會使命是吶喊。在我力所能及的時間內、范圍內、影響力的度上,我盡量為中國現(xiàn)代應該有的法律觀念和法律做一些吶喊。吶喊總是能起到一些作用。”報道稱,一方面,江平先生作為中國民法學界的泰斗,深深地影響了中國的法治進程;另一方面,無論是作為一個校長,還是作為一個學者、一個知識分子,江平先生都堅持了開放自由的精神和獨立的思想。
(編輯:周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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