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日的例行記者會上,有記者問,據韓國媒體報道,昨天(10月11日),韓國外交部部長助理召見中國駐韓國大使,就10月7日在韓國西部海域發(fā)生的中國漁船撞沉韓國海警快艇事表示抗議。中方對此有何回應?
耿爽
耿爽表示,韓方有關說法站不住腳。根據韓方提供的地理坐標,事發(fā)地點為北緯37度23分06秒,東經123度58分56秒,經過核實,該地點位于《中韓漁業(yè)協定》規(guī)定的"維持現有漁業(yè)活動水域"。根據該協定規(guī)定,韓海警在該海域開展執(zhí)法活動并無法理依據。
耿爽指出,中方已通過外交途徑向韓方有關部門就此事提出嚴正交涉,要求韓方冷靜理性處理有關題。需要特別指出的是,我們注意到韓方最新的有關表態(tài),中方認為,韓方一味的加大處罰力度,并宣稱不惜在執(zhí)法過程中動用武力,這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反而容易激化矛盾,引發(fā)糾紛。中方再次要求韓方加強對執(zhí)法人員的管束,在執(zhí)法過程中保持克制,規(guī)范執(zhí)法行為,不得濫用執(zhí)法權,更不得采取可能傷及中方人員安全的過激行為和過激手段,要切實保障中方人員的安全和合法權益。
“我想強調,中韓漁業(yè)合作是雙邊關系的重要組成部分,良好漁業(yè)合作秩序符合兩國人民利益。隨著中韓漁業(yè)合作不斷深入,發(fā)生一些糾紛和問題在所難免。關鍵是雙方要按照《中韓漁業(yè)協定》和雙方達成的有關共識辦事,加強溝通協調,保持冷靜與理性,以長遠和發(fā)展的眼光,客觀看待、妥善處理有關漁業(yè)問題?!惫⑺f。
外交部:為暴恐行為正名的作法不能容忍
外交部發(fā)言人耿爽12日表示,中方對有關人權組織為伊力哈木頒發(fā)所謂人權獎項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伊力哈木案與人權毫無關系。其所作所為是在
為暴恐行為正名,分裂國家、煽動仇恨,這是任何國家不能容忍的。
在當日的例行記者會上,有記者問,11日,在日內瓦的一個人權組織給伊力哈木頒發(fā)了“馬丁·恩納爾斯人權捍衛(wèi)者獎”,聯合國人權高專出席頒獎儀式。
請問中方對此有何評論?
耿爽表示,中方對有關人權組織為伊力哈木頒發(fā)所謂人權獎項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伊力哈木·土赫提犯有分裂國家罪,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伊力哈木曾以教師身份公開將恐怖極端分子稱為"英雄",蠱惑、拉攏、裹脅一些人員出境參加"東突"分裂勢力活動,并策劃、組織、實施一系列分裂國家的犯罪活動。中國司法機關嚴格按照中國法律對伊案進行審理,中國內政和司法主權不容干涉。
他強調,伊力哈木案與人權毫無關系。其所作所為是在為暴恐行為正名,分裂國家、煽動仇恨,這是任何國家不能容忍的。
耿爽指出,聯合國人權高專作為聯合國高級官員,罔顧事實,顛倒是非,公然出席有關頒獎儀式,為分裂分子張目,嚴重違背《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是對中國內政的干涉。
“國際上總有一些勢力對個別分裂分子甚至暴恐分子對中國人民所犯下的罪行視而不見,處心積慮地為他們穿上人權的外衣。這是對人權與法治的褻瀆和嘲弄。”耿爽說。
(編輯:孫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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