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部”公眾號5月29日消息,近日,國家安全機關依法查處了一起泄露反間諜工作國家秘密案件。李某某因徇私情,向從事間諜活動的犯罪嫌疑人通風報信,造成執(zhí)法工作受阻,受到國家安全機關相應處罰。
國家安全機關在偵辦某重要間諜竊密案件時,依法要求知曉犯罪嫌疑人家庭情況的李某某協(xié)助開展執(zhí)法工作。開展詢問期間,國家安全機關干警向其多次強調保密要求,并依法要求其簽署《保密承諾書》。
但回家后,李某某在明知自身需要履行法定保密義務的情況下,考慮到與犯罪嫌疑人一家相熟,竟想借此給熟人送“順水人情”,向犯罪嫌疑人家屬泄露了國家安全機關執(zhí)法辦案相關情況。這起泄密事件,直接導致犯罪嫌疑人潛逃并銷毀部分證據(jù),對國家安全機關調查工作造成嚴重影響。
李某某身為共產(chǎn)黨員,法律意識和國家安全意識淡薄,在明知自身有保密義務的情況下,故意泄露所知悉的國家秘密,妨礙國家安全機關執(zhí)法辦案。
經(jīng)國家安全機關工作人員批評教育,李某某深刻認識到了自己通風報信行為的嚴重危害性,并在國家安全機關指導下配合勸返犯罪嫌疑人投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間諜法》有關規(guī)定,對于李某某故意泄露反間諜工作國家秘密的違法行為,國家安全機關依法對其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的處罰,同時建議其所在黨組織給予相應黨紀處分。
編輯: | 余寒靜 |
責編: | 姜晨 |
劍網(wǎng)行動舉報電話:12318(市文化執(zhí)法總隊)、021-64334547(市版權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東方(上海)傳媒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全部評論
暫無評論,快來發(fā)表你的評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