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2月28日,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對余華英執(zhí)行死刑,檢察機關依法派員臨場監(jiān)督。
法院經審理查明,余華英為謀取非法利益,于1993年至2003年期間,分別伙同他人,在貴州省、重慶市、云南省等地流竄作案,拐賣兒童十七名。據(jù)此,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于2024年10月25日作出一審刑事判決,以拐賣兒童罪判處余華英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余華英不服,提出上訴。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經二審審理,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最高人民法院經復核,依法核準余華英死刑。
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在執(zhí)行死刑前,安排余華英會見了近親屬,充分保障了被執(zhí)行罪犯的合法權利。
楊妞花在直播中得知消息后激動落淚。楊妞花姐姐在直播中回應稱,事情來得太突然了,有點激動。她說,“都是盼著等著這一天的,畢竟她害了這么多家庭。感謝大家的陪伴?!?/p>
編輯: | 陳含璐 |
責編: | 魯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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