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鎮(zhèn)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非法持有近50千克新型毒品的案件,該案主犯郝某是某大學化學專業(yè)畢業(yè)的高材生,令人遺憾的是,他并沒有“學以致用”,而是“學以歪用”,用錯了地方,對社會產生了極壞的影響和危害。2018年1月19日上午,鎮(zhèn)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了宣判。
郝某因犯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人民幣罰金三萬元。
上午十點,鎮(zhèn)江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郝某非法持有新精神活性物質案件進行了宣判,郝某的父親、妻子以及親朋好友也來到了現(xiàn)場。宣判結束后,在法官和民警的安排下,郝某與親人進行了短暫的見面與交流。從老家趕來的郝某父親,看到自己含辛茹苦培養(yǎng)出來的大學生兒子,落到了今天這步田地,心如刀絞,老淚縱橫。
郝某父親:“這小孩就是在外邊,他能知道啥?當年畢業(yè),路費都沒拿,背著書包來打工的?!?/p>
據了解,2014年,郝某投資20萬元,在鎮(zhèn)江丹徒區(qū)上會鎮(zhèn)開設了一家小型化工廠,起初,他所生產的化學品,在當時還不是列入監(jiān)管的新精神活性物質,由于在國內沒有市場,全部經由國內經銷商銷售到美國、英國以及烏克蘭等國家。由于這類物質危害性極大,自2015年10月1號起,我國一次性列管116種新精神活性物質,其中就包括郝某生產的化學品。而新規(guī)出臺之后,利欲熏心的郝某,仍然儲存了此前自行生產的大量列管化學物質。
郝某:“當時認為是國家管制文件,可能經??吹?,認為這個事情只是一個禁令,禁止生產就行了,但是對具體的這些《刑法》還不是很了解,現(xiàn)在才能知道構成非法持有毒品,當時意識不到這個法律問題。反正就是比較后悔吧。我現(xiàn)在就是服從判決吧。家里就讓他們在外面安心等我吧,我積極改造,早日回來?!?/p>
警方在郝某工廠內查獲扣押上述物質超過了49千克,折算成海洛因70多千克,這也是鎮(zhèn)江市首次查獲新型毒品--新精神活性物質。
據了解,新精神活性物質又稱“策劃藥”或者“實驗毒品”,是一大類沒有被國際公約所管制、但對公眾健康造成危害的具有活性精神活性作用的物質,比如,合成大麻素、興奮劑、致幻劑等,其具有與管制毒品相似或更強的興奮、致幻、麻醉等效果。當前新精神活性物質迅速蔓延,已經成為繼傳統(tǒng)毒品、合成毒品后全球流行的第三代毒品。
(來源:鎮(zhèn)江新聞 實習編輯:胡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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