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中午,上海長寧區(qū)新華路派出所接到轄區(qū)一餐飲店店長張先生報警,稱懷疑有人故意在餐中投放異物。
餐飲店店長稱,我們店是非常重視食品安全的,不僅相關菜品原材料不會接觸到塑料袋,整個烹飪的過程也不可能接觸到塑料袋的,我們覺得事有蹊蹺,就選擇了報警。
接報后,民警第一時間趕往現(xiàn)場進行處置,通過調(diào)閱公共視頻,民警發(fā)現(xiàn),當天中午12點多,阮某進入店內(nèi)就餐,12點35分左右,阮某有一個明顯吐出嘴中食物的動作,之后,阮某找到服務員,指出菜品里有大塊塑料,據(jù)店長反映,民警到來之前,阮某堅持要求此單免單并進行賠償。
不過,當民警詢問阮某時,阮某卻堅稱自己是受害者,沒有要求過免單與賠償。 看著兩人各說各有理,民警索性將兩人帶回派出所進行進一步調(diào)查,沒想到剛剛到派出所,阮某就改變了說辭,主動承認了自己通過在菜品內(nèi)投放異物敲詐勒索的行為。
長寧公安分局新華路派出所民警稱,嫌疑人到店后,她會選擇一個比較隱蔽點的角落,就餐時她會趁著服務員不注意,就把她事先含在嘴巴里的塑料袋給吐出來,也就是她所謂的異物,然后以此向商家尋求索賠。
她先前已經(jīng)用同樣的方式在長寧多家餐飲店實施敲詐,而先前的餐飲店店長們都給予了她消費金額10倍,總計近800元的賠償。
長寧公安分局新華路派出所民警稱,經(jīng)查,除了報警人的這家店,近十天內(nèi)嫌疑人阮某也向我們轄區(qū)內(nèi)另外三家店鋪進行過類似的敲詐。 目前,阮某因涉嫌敲詐勒索罪已被長寧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編輯: | 陳佳雯 蔣欣嶸(實習) |
責編: | 姚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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