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張可以被隨手丟棄的
消費小票
竟成為了不法分子的生財之道
近日,長寧警方破獲了
一起新型詐騙案
兩名商場工作人員通過偽造消費小票
倒賣商場積分的方式
在短短兩個月里
非法獲利數(shù)萬元
7月初,長寧警方接到轄區(qū)內(nèi)某商場報案稱:近期商場內(nèi)多家餐飲商戶的積分兌換量異常激增。
帥桂林 長寧公安分局周家橋派出所民警:
正常情況下,在一家餐飲店吃碗面可能50元,但是他們的后臺顯示小票的消費記錄大概在5000元左右,所以這個有明顯的異常。
經(jīng)調(diào)查,警方在某二手交易平臺上,發(fā)現(xiàn)有人大量出售該商場積分,專門用于為他人抵扣停車費。
隨著調(diào)查深入,民警鎖定了兩名嫌疑人,商場某黃金銷售柜臺的員工張某、周某。兩人到案后,供述了犯罪事實。
民警:小票哪里來的?
張某:自己弄的。
民警:你自己ps的?
張某:算是吧。
原來,兩人發(fā)現(xiàn)不少顧客在消費后,不會主動索要小票,便將這些小票收集起來,在自己注冊的小程序賬號上兌換成積分,然后在二手平臺上出售牟利。
隨著生意越做越大,僅靠收集真實小票已不能滿足需求,兩人開始利用修圖軟件偽造消費憑證。
長寧公安分局周家橋派出所民警:
你看這個是消費訂單,店名是《魚笙記》,時間是7月10日,訂單號是這個,消費金額是5120元;
第二張訂單,店名是《西貝》,消費時間也是7月10日,訂單號也是一樣,應(yīng)付金額也是5120元;
第三家店消費記錄,四季繽紛椰子雞,時間也是7月10日,訂單號是一樣的,賬單也是5120元;
區(qū)別就是店名不一樣,但是一樣的都是時間、單號和賬單數(shù)額。
經(jīng)查,張某和周某虛構(gòu)的小票
大概有500多張
騙取了積分大概有300多萬積分
累計非法獲利在3到5萬元左右
目前,張某、周某
因涉嫌詐騙罪已被長寧警方
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案件正在進(jìn)一步偵辦中
拿別人不要的小票兌換積分
很多人可能也做過
小坊提醒
如果小票所有人同意
可以視為一種權(quán)利轉(zhuǎn)讓
如果是撿拾別人丟棄的小票
雖有不妥,也算是鉆了商場制度的空子
屬于是"薅羊毛"
至于P圖造假
那無疑就是侵權(quán)和詐騙了
切勿心存僥幸
編輯: | 許露露、全芳華 |
攝像: | 杜永超 |
責(zé)編: | 王郁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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