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兒很無辜,哥哥為什么要這樣做?”廣東惠州,大伯殺害7個月大侄女一案,今天公開開庭審理,案件擇期宣判。因為無法理解哥哥的行兇行為,弟弟冷先生,兩次申請對哥哥進行精神鑒定,但兩次鑒定結果均顯示,他的哥哥冷某敏雖處于抑郁癥發(fā)病期,但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這一案件發(fā)生在今年除夕夜(1月28日),當晚全家聚餐后,弟弟冷先生帶著妻子離開,留下7個月的女兒由奶奶照看。凌晨,哥哥冷某敏趁家人不備,持水果刀潛入侄女房間行兇,劃傷前來阻止的母親并反鎖房門,殺害侄女后又持刀在陽臺挾持父親,與警方對峙近3小時才被制服,小侄女因頸部大血管斷裂失血死亡。檢方起訴書顯示,冷某敏的作案并非臨時起意,而是由于工作生活受挫長期抑郁,產(chǎn)生行兇念頭。據(jù)冷先生回憶,當天哥哥還給孩子包了壓歲錢,一起吃了飯。冷母則表示非常痛心,沒有好好治療大兒子的抑郁癥,導致家庭慘劇發(fā)生。目前檢方以故意殺人罪、綁架罪對冷某敏提起公訴。
編輯: | 董智杰 |
責編: | 傅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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