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媒體報道稱,6月8日,在廣州飛往上海虹橋的航班上,原定9點40分起飛,因天氣原因延誤至12點08分起飛。在飛機順利推出跑道準備起飛時,因為有乘客心臟不適需要下機,機長選擇生命第一,將飛機開回登機口,讓不適的乘客下機。隨后因為無法在虹橋機場關閉前抵達,航班只能選擇改落上海浦東機場。當大家默默等待下一次起飛時,一名男子在飛機大鬧。而其他乘客在視頻中顯得非常激動,怒斥其“滾下去”。最終男子被警察帶下飛機。
那么,如果在飛機上維權,影響了飛機起飛,就算沒有打罵行為,還是可能違反相關法規(guī)嗎?
華東政法大學刑事法學院教授吳允鋒對此解答:民航客機作為一種比較特殊的交通工具,相關法律都是進行嚴格規(guī)范的。在飛機上跟機組糾纏的話,對乘務人員包括乘客,還是一種潛在的危害。根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如果情節(jié)達到一定標準,是可以進行罰款或行政拘留之類的。
如果因天氣或旅客突發(fā)疾病等,飛機延誤或降落地點改變等,旅客應該如何維權呢?
華東政法大學刑事法學院教授吳允鋒對此解答:根據(jù)民用航空法,航空公司是有一些責任,比如采取補班、轉乘其他交通工具等方式,幫助旅客完成后續(xù)行程。但是可能因為是不可抗力嗎,這種基于更大的人身安全的保護,一般來說航空公司是不具有賠償責任的。大家要理性維權,保留好訂票單據(jù)、憑證等。理性維權的同時,也要進行依法維權。
(看看新聞Knews記者:趙祎韞)
劍網(wǎng)行動舉報電話:12318(市文化執(zhí)法總隊)、021-64334547(市版權局)
Copyright ? 2016 Kankanews.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看東方(上海)傳媒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全部評論
暫無評論,快來發(fā)表你的評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