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14歲男孩偷騎家里的電動自行車出門“兜風(fēng)”。民警發(fā)現(xiàn)后,找來其中一男孩的家長,并對三人開展批評教育。《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不得駕駛電動自行車上路。
編輯: | 李書馨 |
責(zé)編: | 師玉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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