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不清楚我怎么會把車開出來,也不清楚要往哪開,等到車撞去,安全氣囊打出來了我才清醒過來…”撞上警車的男子呂某這樣向民警描述發(fā)生事故的原因。
8月31日凌晨2時許,永康市公安局東城派出所民警葉鑫嘉帶隊巡防隊員駕駛浙G1676全順警車前往娛樂場所巡查,途經(jīng)巴黎商街紅綠燈遇紅燈停車等候通行時,一輛寶馬車從右后方直接撞上,將警車右后輪撞壞及輪轂撞斷,最終在警車前面10米處才停了下來,撞斷的輪轂也飛了出去。
寶馬車駕駛?cè)藚文钞敿聪萝嚰泵εc民警協(xié)商表示會對車損情況承擔到底。民警聞其一身酒氣,迅速聯(lián)系了交警。
交警趕到現(xiàn)場后,要求雙方出示機動車駕駛證并對雙方進行現(xiàn)場呼出氣體酒精含量檢測,呂某的酒精呼氣結果為215mg/100ml,而警車駕駛?cè)藙t為0,而呂某表示自己從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因?qū)汃R車駕駛?cè)讼禑o證醉駕,民警準備將其帶往事故中隊進一步處理。
據(jù)了解,該車駕駛?cè)藚文呈窍笾殒?zhèn)人,今年25歲,肇事車輛是其在8月29日將自己的轎車與其朋友交換來行駛的,8月30日晚上21時許,與其另外兩個玩伴在我市東城街道巴黎商街附近某酒吧喝酒,期間喝了6-7瓶啤酒,喝到8月31日凌晨1時多時就一個人迷迷糊糊地開了出來,還沒開出來多遠就撞上了警車。
經(jīng)調(diào)查,呂某的機動車駕駛證登記信息查詢結果為零,屬無證駕駛機動車,于案發(fā)當天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民警提取呂某的血液送永康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物證檢驗,呂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為183mg/100ml,屬醉酒駕駛機動車,目前已被公安機關處以刑事拘留。
事后,民警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如果確需駕駛機動車的,請在通過合法途徑考取駕駛證后再上路行駛,請勿“無證駕駛”;民警想起一些酒后駕車的案例不時有些后怕,在此提醒廣大駕駛?cè)苏埼稹熬坪篑{車”,莫待追悔莫及。
(來源:FM93交通之聲 編輯:胡琰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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