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河南濮陽栗先生表示,為了結婚他背負了債務,目前只能靠送外賣來償還。
栗先生2023年底相親認識了同村的趙女士,2024年元旦見了一面后,1月18日就結婚了。栗先生按照當地習俗,通過媒人給了女方母親18.6萬元彩禮,婚禮總支出包含彩禮出25萬,其中10多萬元是向親友借貸而來。
婚后女方多次出現異常行為,直到2024年5月8日,女方因癥狀加重被送往醫(yī)院,栗先生才從醫(yī)生口中得知真相:妻子患精神分裂癥已10年,曾多次住院,還辦理過殘疾證和低保,這些情況他全然不知。
2024年6月25日,他正式向南樂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撤銷婚姻并返還彩禮。法院認為,趙某某患精神分裂癥多年,多次住院治療未愈,且曾以該病為由起訴前夫,卻未在婚前如實告知栗某,符合婚姻可撤銷情形,故支持栗某撤銷婚姻的請求。并判令趙某某返還13萬元。
今年4月,法院啟動強制執(zhí)行程序,強制執(zhí)行無果。今年7月,栗先生上門索要彩禮未果,女方母親表示,趙女士已將彩禮花完,目前沒有錢償還。8月底,栗先生收到終結本次執(zhí)行程序的通知,因女方仍未履行彩禮返還義務,法院將女方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并發(fā)出限制消費令。
編輯: | 潘桑榆 孫佳煜(實習) |
責編: | 姚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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