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上午,四川“女子兩年被家暴16次”案二審維持原判,前夫賀某陽的上訴被二審法院駁回。
當事人謝女士在庭外表示,自己內(nèi)心無法接受這一結(jié)果。據(jù)謝女士透露,審判長宣讀判決結(jié)果后詢問被告是否聽清,他說沒有聽清,被追問多次后才說聽清楚了。后續(xù),謝女士將與律師商討尋求其他法律途徑。
謝女士與前夫2021年5月結(jié)婚,婚后兩年遭16次家暴,多次要求離婚未果。2023年4月,她提交人身保護令和離婚申請,因不能提交戶口簿未能立即辦理。當日離開法院后,謝女士被前夫跟蹤,被其強行拖入一家酒店施暴,直至第二天被酒店裝修工人發(fā)現(xiàn)并報警。
謝女士身上共21處受傷,包括三根肋骨骨折、腦震蕩、左肝廣泛挫裂傷伴出血、十二指腸挫傷伴破裂等,需終身掛糞袋生活。2024年1月,被告賀某陽涉故意傷害和虐待被起訴,同年5月法院判決準予離婚。2024年12月,一審判處前夫兩項罪名合并執(zhí)行有期徒刑11年。謝女士此前稱,期望能判處前夫死刑。
編輯: | 劉清揚 |
責編: | 陳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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