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韓國男演員劉亞仁涉嫌吸毒案終審結(jié)果出爐,韓國最高法院維持原判:有期徒刑1年,緩刑2年執(zhí)行,并處罰款200萬韓元。
劉亞仁被控違反《毒品管理法》吸食并教唆他人吸食大麻,指使銷毀證據(jù)等。
檢方指出劉亞仁身為公眾人物,利用名氣和財富欺騙醫(yī)生,以他人名義非法領(lǐng)取處方藥,并試圖借社會影響力掩蓋違法行為。
檢方曾請求判處其有期徒刑4年,并追繳非法所得。案件一審判其入獄1年并當(dāng)庭拘押,二審改判緩刑后獲釋,之后檢方提起上訴。
據(jù)報道,減刑原因為二審法院考慮其長期患有睡眠障礙與抑郁癥,因無法正常入睡的痛苦而犯下罪行,目前其已大幅減輕對藥物的依賴,并表示深刻反省 承諾不再重犯。
編輯: | 殷滋 |
責(zé)編: | 傅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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